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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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赴阿尔托大学学生交流(理工类)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3-01作者: 浏览量:



      在与阿尔托大学多年合作的基础上,我校今年年初与芬方续签了校际学生交流协议,其中可选派至阿尔托以下学院(Aalto University School of Chemical Engineering, School of Electrical Engineering, School of Engineering or the School of Science)的学生名额增至24名(按一人一学期计算),欢迎相关院系学生积极申请。

申请说明:   

   1. 申请对象为同济大学理工类相关院系在校本科大三及以上学生或硕士研究生(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设计创意学院由学院组织、提名至芬方)    


  2. 海外交流期限为一学期,本次可申请2017年秋季学期或2018年春季学期(注:芬方春季开学时间为2018年1月,申请时请注意时间冲突。


 3. 申请流程为:

即日起-3月30日:学生校内申请,学院选拔、推荐


3月31日:学校外办向芬方提名候选人(在各学院推荐总数不超过交流名额的情况下,外办将直接按学院推荐意见提名至芬方)


4月初-4月30日:芬方向候选学生发送邮件,学生根据邮件信息进行网上申请(需递交给芬方的文件请参考:https://into.aalto.fi/display/enmastersci/How+to+apply)


芬方将在网申截止后六周内做出是否录取的决定


4. 校内申请(3月30日截止)需书面递交的文件包括:

《同济大学学生校际交流项目预审表》,下载表格后用中文填写。学生本人如实填写,本人签字,导师/班主任签字,学院外事负责人/外事秘书签字确认学院推荐该生。


申请信(英文,请写清楚交流学习计划,列出研修课程)


个人简历(英文)(特别提醒:简历中的电子邮件地址为后续联系的唯一方式,请确保准确)


导师推荐信(中文或英文,需导师本人签名、导师的手机和电子邮件信息)


成绩单复印件(英文,需教务处/研究生院开具,原件自行保留),最低要求:本科生平均绩点不低于3.5;研究生平均分不低于85分


英语成绩证明(参照阿尔托大学要求:an official test certificate, or a statement by an English language teacher or other professor stating that the exchange student has sufficient skills in English to study in his/her field of study.)    


  以上申请材料,请于2017年3月30日16:00之前交至综合楼702室(按相关学院安排,数学学院、机械学院、材料学院由学院统一递交,其他可由学生本人递交)。


因芬方录取的邮件会单独发给学生本人,请学生在4月上旬留意查收电子邮件。 


附件:2017_3_1同济大学学生校际交流项目预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