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院系: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我校联合资助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按经费1:1配套资助方式开始选派。为了继续做好今年的留学基金申报推荐工作,结合我校全面推行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计划,进一步完善、实施各类人才计划,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力度,推进“先导计划”学科项目。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和选拔优秀教师参加该项目的选拔。同时,学校对于已经申报了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且未被录取的申请人优先推荐。 一、选派期限 (1)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资助一次来回国际机票和3-12个月生活费; (2)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资助一次来回国际机票和6-24个月生活费。
二、选派学科及对象 (1)参加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计划的专业和学科的教师; (2)开展国际双学位和3个600计划的国际合作的教师;(3)与国外的重点合作项目的教师;(4)开展英语课程平台建设的教师;(5)各学院重点支持学科发展的教师。
三、 选派人员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3) 申请人员身心健康。 (4)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岁(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岁(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 今年将重点支持承担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人员并结合项目(课题)研究需要出国研修。申请者必须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人员。 四、外语条件 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按经费1:1配套资助方式) 的申请人必须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具体详见:http://www.csc.edu.cn/article/757更多项目其他信息请参见:http://www.csc.edu.cn/chuguo/s/754 五、 校内选拔 请将以下材料交至各学院院办,由各个学院于2017年3月24日前,统一交到外事办公室出国(境) 管理科: (1)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同济大学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见附件一); (2)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表统计表 »(见附件二或三); (3)邀请信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文件复印件; (5)3位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4,请打印三份,每份由一位专家填写并签名,无需盖单位公章) 注:«同济大学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出国人员申请表»(教师用)中“单位推荐意见” 一栏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并将电子内容发送到邮箱:qiuyeping@tongji.edu.cn,“单位推荐意见”将作为网上填报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中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另,请各位申请教师将材料提交到学院后,填写“国家公派项目申请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5)并发送到qiuyeping@tongji.edu.cn。
«同济大学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出国人员申请表»(教师用)中“学习/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派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研究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后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该方向应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确定留学候选人员名单。 六、 网上申报 通过校内选拔,确定为该留学项目候选人的,我们将直接通知候选人需登陆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受理时间为2017年4月1日-4月15日。 七、 录取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的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分别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和《同济大学公派出国境人员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事宜。在外留学期间,留学人员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录取结果将于2017年5月揭晓,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均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附件1: 2017_2_22附件1:同济大学国家(单位)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表(教师用).doc 附件2: 2017_2_22附件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理工科类).doc 附件3: 2017_2_22附件3:«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文科类).doc 附件4: 2017_2_22附件4: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附件5: 2017_2_22附件5: 国家公派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