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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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关于遴选2016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5-11-27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规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6年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其中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200人、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3300人。

为配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派工作,秉着“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努力做好我校2016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选派工作,外事办公室和人事处特作如下通知安排:

 

一、项目申报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出国留学栏目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中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专栏(详见http://www.csc.edu.cn/Chuguo/aa83f7198a82419499386d43a0afbb29.shtml及(http://www.csc.edu.cn/Chuguo/fc8d228ee3ec4374ae66c004ccb16e1f.shtml)  (由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暂未更新2016年选拔简章,故请参照2015年选拔简章

 

二、资助方式及留学期限

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为3-6个月,访问学者(含博士后)为3-12个月

博士后3-24个月

 

三、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同济大学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 (见附件一)

2.单位推荐,学院负责人签署«同济大学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 单位推荐意见。该“单位推荐意见一栏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并将电子版单位推荐意见(限字500以内)发送到邮箱:qiuyeping@ tongji.edu.cn,单位推荐意见将作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上报

3.学校审批申请人将签署好单位意见的《同济大学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外方邀请信复印件、外方合作者简历,外语水平证明及申请人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所在单位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于2015年12月25日前提交至学校外事办公室。(相关材料要求详见http://www.csc.edu.cn/Chuguo/dfd887f6afd541af87c3de46f104bbbe.shtml)

此外,请申请该项目的教师,填写完整的《国家公派出国项目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见附件二)于校内截止日期前发送至 qiuyeping@tongji.edu.cn。 

4.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校内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外事办公室将直接通知申请人于2016年1月5日至1月12日登陆国家留学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进行网上报名。受理机构请选择“同济大学”,并尽快提交。

5. 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选派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于2016年3月公布录取结果。被留学基金委录取后,出国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如届时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预通知

根据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合作资助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资助方式)”选派计划我校2016年拟派35人,选拔日期为20163月初,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受理时间为201641日-415日。有意申报的申请人届时请关注校园网首页“校内公告”栏及外事办公室网站“通知栏”的该项目申报通知。此项目申请时必须提交国外院校的正式签署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或事先参加教育部指定培训地点的外语培训。对申请同济-伯克利项目及中欧工程教育联盟项目的0青年教师、申请2016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落选的教师,学校将优先推荐。

相关咨询联系电话:65983331 裘老师

附件一  同济大学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

附件二  国家公派出国项目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

附件三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请人员报校内审批需提交材料清单

 

                                        同济大学外事办公室、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