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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 学年度“中美富布莱特研究学者项目”相关材料

来源: 日期:2014-06-12作者: 浏览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议,受教育部委托,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40名研究学者参加“中美富布莱特项目”研究学者项目(VRS),于2015-2016学年度赴美研修,项目经费由中美双方共同负担。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应为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科研人员。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3、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4、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5、身心健康;
6、研究学者:候选人年龄原则上在35-50岁之间(于1964年8月1日后、1979年8月1日前出生),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高级专业职务,并能够从2015年9月开始脱离原单位10个月参加该项目。候选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研究学者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留美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 网上报名及申请要求:
1、 请有意者填写完整的 «同济大学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 (见附件一);
2、 登录https://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scholars/及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4年7月1前将有关申请材料报送我科室(综合楼703B),有关准备申请材料的要求详见附件三。

三、 申请人应能够离开国内学校10个月,录取人员在美期间以国内学校事务为由提出离美一般将不予批准(紧急情况发生除外),请申请人在决定申请前认真考虑上述留学要求。

四、根据国家公派留学改革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及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如有疑问,欢迎电话咨询。
电 话:65983315
联系人:裘老师

附件1. 同济大学国家/单位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表(教师用)
附件2.  2015-2016 学年度“中美富布莱特研究学者项目”资助学科领域清单“
附件3. 2015-2016 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
附件4. 中国富布赖特访问学者项目网上申请指南
附件5. 富布赖特访问学者项目申请指南
附件6. 项目院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