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日期:2009-01-16作者: 浏览量:
1. 交流期间:2009年10月-2010年9月2. 申请条件:日语能力二级以上、人文、法政、艺术类二、三年级在籍学生。 (交流期间在对方学校所取得的学分不能满足教学计划的规定时,需要重读一年。)3. 费用:免学费、申请费,旅费、生活费、保险费等自己承担。4. 申请材料:先提交如下材料中的第一项,在2月13日前发至 xiaojieh@tongji.edu.cn
oku-application21.pdf
外事办公室
200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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