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德国学术中心开始接受2008年下半年度《同济大学促进对德学术交流基金》资助的申请,具体说明如下:
一、基金的目的
设立本基金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促进校内各单位开拓、发展、深化与德国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基金会以及企业在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支持对德国语言与文化、德国历史与哲学以及德国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研究,支持与德国相关的各项学术活动。
二、基金的资助范围
本基金原则上资助文科类课题研究,非文科类的大型科研项目仅限于对人员交往的资助。本基金资助的类别分为以下四大类:
1.“科学研究”类。主要是指由个人承担的、与德国语言与文化、德国历史与哲学以及德国政治、经济、社会领域等相关的研究课题。课题期限一般为两年,研究成果形式分为专著、论文和研究报告三种。受资助人员与我中心签署《同济大学德国学术中心促进对德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协议书》。课题经费分三次拨款,首次拨款30%,中期考评后再拨40%,最后的30%余款在提交约定的课题成果后划拨;
2.“学术活动”类。主要是指在我校举行的与德国语言与文化、德国历史与哲学以及德国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相关的各项活动。多边和收取会费的双边国际学术会议不在本基金的资助范围之内;
3.“人员交往”类。主要是指我方人员赴德进行与科研合作项目有关的短期出国访问。德方人员来校进行学术访问不在本基金的资助范围之内;
4. “出版资助”类。作为后期资助,出版资助针对申请者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著作人完成的、主要与德国语言与文化、德国历史与哲学以及德国政治、经济、社会等相关的学术类著作或教材类著作。资助将根据著作能否部分收回著作出版成本而分为全额资助与差额资助。著作者原则上须在完成全部书稿的条件下,方可提出申请。获得资助的著作,必须在扉页或适当方位注明“本书由同济大学促进对德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出版”字样。
三、申报与评审时间
即日起,我中心开始接受基金2008年下半年度的申请,受理最后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5日(星期一)。请各单位和个人填写相应的《同济大学促进对德学术交流资助申请表》(可在同济大学德国学术中心网站http://daz.tongji.edu.cn的“基金资助”栏目下下载),交至德国学术中心(地址:南校区第三教学楼218室,电话:65980402)。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于2009年1月下旬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德国学术中心
2008-12-19